日前,经酒泉市肃北县委批准,肃北县纪委监委对肃北县委宣传部原副部长、三级调研员于智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于智虎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支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于智虎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肃北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肃北县委批准,决定给予于智虎开除党籍处分;由肃北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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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啄木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