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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消息,10月23日,迎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望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任望江县政协副主席、望江县经开区管委会主任助理、望江县政府副县长王某某受贿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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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至2025年,王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房地产项目开发、资金拨付、招生指标、项目争取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99.63万元(其中352.58万元系未遂)。

庭审中,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并围绕犯罪事实及定罪量刑等展开辩论,王某某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当庭表示悔罪认罪,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通过今天的庭审,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产生的恶劣影响,感到深深自责,对不起组织队伍的培养和厚爱。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最后陈述阶段,王某某深刻忏悔,表示愿意痛改前非,争取好好表现,早日回归社会。案件将择期宣判。

公开信息显示,王某某为望江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珍珍。

今年3月10日消息,王珍珍被查;8月1日消息,王珍珍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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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珍珍(资料图)

公开信息显示,王珍珍曾任望江县监察局副局长,望江县工业园区副主任,望江县政协副主席、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望江县政协副主席、望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助理等职。

2014年1月,王珍珍任望江县副县长,2022年1月任望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来源 | 凤凰网安徽综合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

编辑 | 王常钰 责编 | 江凯 审核 | 刘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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