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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浙江监管局及滁州监管分局披露处罚信息:覆盖浙江、安徽两地,涉及2家保险机构、3名责任人,合计罚款44万元,核心违规集中在"编制虚假报告资料""虚构银保代理人套取费用"两大领域。

浙江:大家人寿编制虚假资料,2名管理者连带被罚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 违规: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 处罚:罚款25万元

• 文号:无

http://www.nfra.gov.cn/branch/zhejiang/view/pages/common/ItemDetail.html?docId=1230596&itemId=1175

杨*(时任相关负责人)

• 违规:对公司“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负相关责任

• 处罚:警告并罚款4万元

• 文号:无

http://www.nfra.gov.cn/branch/zhejiang/view/pages/common/ItemDetail.html?docId=1230596&itemId=1175

王*(时任相关负责人)

• 违规:对公司“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负相关责任

• 处罚:警告并罚款1万元

• 文号:无

http://www.nfra.gov.cn/branch/zhejiang/view/pages/common/ItemDetail.html?docId=1230596&itemId=1175

安徽滁州:人保寿险虚构银保代理人套费,副总经理连带被罚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心支公司

• 违规:虚构银保代理人套取费用

• 处罚:罚款13万元

• 文号:滁金罚决字〔2025〕24号

http://www.nfra.gov.cn/branch/anhui/view/pages/common/ItemDetail.html?docId=1230633&itemId=1208

李*林(时任该公司副总经理)

• 违规:对"虚构银保代理人套取费用"负直接责任

• 处罚:警告并罚款1万元

• 文号:滁金罚决字〔2025〕25号

http://www.nfra.gov.cn/branch/anhui/view/pages/common/ItemDetail.html?docId=1230633&itemId=1208

核心风险提示(聚焦寿险业)

⚠️ 寿险财务造假“分层责任”风险 :大家人寿案例中,“负责人罚4万+专员罚1万”的分级处罚,体现监管对“管理层主导违规”的从重追责逻辑,未来寿险机构财务岗、合规岗人员若参与虚假编制,将面临“岗位责任与处罚力度挂钩”的精准追责,基层执行岗不再是“免责区”。

⚠️ 银保渠道“套费返佣”闭环风险人保寿险通过“虚拟代理人”套费后用于银行返佣,形成“套费-返佣-拉业务”的违规闭环——此类行为会导致银保渠道竞争畸形,未参与返佣的机构难以获客,最终倒逼更多机构跟风违规,破坏寿险银保合作的合规生态,同时套费资金脱离监管,可能滋生利益输送。

⚠️ 寿险区域机构“合规下沉”不足风险 :今日2家违规机构均为地市级分/中支公司(浙江分公司、滁州中支),反映寿险总公司对区域机构的合规管控存在“上紧下松”漏洞——总公司合规制度未有效穿透至基层,区域机构为完成业绩指标,易铤而走险触碰违规红线,未来监管或加强对寿险总公司“合规管理责任”的连带追责。

⚠️ 违规成本“性价比失衡”风险 :通过人保寿险、大家人寿的处罚,可见监管已通过“罚款超违规收益”提高违法成本,寿险机构若仍抱有“违规收益>罚款成本”的侥幸心理,将面临更重处罚(如业务限制、高管任职资格取消),而非仅停留在罚款层面。

来源:风控&合规 国家金融管理局监管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