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放军的编制历史当中,有一个重要的兵种部队叫作“基建工程兵”(全称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基本建设工程兵”),解放军基建工程兵是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需要而专门组建的一支“劳武结合、能工能战、以工为主”的特殊兵种部队,主要担负国家基本建设重点工程和国防工程施工等任务。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解放军基建工程兵其实和军事作战并无直接的关系。此外,解放军基建工程兵组建后,受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双重领导,所属部队不使用国防经费,而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接下来,小圣就为大家展开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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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史料记载,为了补充力量进一步加强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同时有效解决地方施工队伍拖家带口负担重、跨地区调动部署积极性不高以及难以胜任艰苦偏远地区施工任务等一系列困难矛盾,中央在1966年8月正式决定将中央直属的部分施工队伍整编为基本建设工程兵,使其成为一个职业化、军事化的高效率施工队伍。同年,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和命令,当时的冶金部、煤炭部、水电部、化工部、建工部、交通部等中央各部所直属的施工队伍就及时抽调有关人员组建了第一批基建工程兵部队,从此解放军的序列中又多了一个兵种。

需要说明的是,第一批基建工程兵部队组建运行后,就已经明确接受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双重领导,而且虽然是列入解放军的编制序列,但由于其任务使命的特殊性,所以不使用国防经费,而是实行经济核算、自负盈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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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入上世纪70年代后,解放军基建工程兵步入高速发展的快车道:先是从1971年开始至1979年,中央又先后组建了铀矿地质和矿山、水文地质普查、北京地铁和市政建设、战备通信、黄金地质等基建工程部队。在1978年1月,中共中央又批准设立了基建工程兵领导机构(军政主官称为主任、政委),负责统一领导指挥解放军基本建设工程兵部队,并同国家相关部委积极对接协作。

到1979年底,解放军基建工程兵部队的总兵力已经达到了50万人的体量,共辖有10个军级(或相当于军级建制)指挥部、32个师级(或相当于师级建制)支队、5所技术学校和150多个大队/团,毫无疑问的是我国实施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主力军、冲锋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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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了,由于基建工程兵毕竟是解放军的组成部分、且实行军事化管理和部队体制,所以解放军基建工程兵的建设方针是“劳武结合、能工能战、以工为主”,同时认真贯彻执行解放军的建军原则,听党指挥、坚决服从、作风优良、能力过硬。

自解放军基建工程兵成立以来,始终不忘发扬艰苦创业精神以及“不怕苦、不怕脏、不怕累”的顽强拼搏精神,奋斗的足迹几乎踏遍了全国近30个省、市、自治区,施工建设领域也几乎遍布各行各业,比如石油化工领域、煤矿领域、金属勘探开采领域、住宅建设、公路建设、水文地质、地铁建设、航空航天和兵器工业基建工程、水利建设、钢铁企业基本建设以及抗震救灾、抢险救援等等方面,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基础资料、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资源、完善了相应的基础设施保障,进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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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在1982年8月,为适应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和军队精简整编的需要,国务院、中央军委作出《关于撤销基建工程兵的决定》。根据《决定》部署,解放军基建工程兵大部按系统对口集体转业到国务院各有关部、北京市和其他省、市、自治区;水文地质部队转隶有关军区;战备通信部队移交总参谋部通信部;水电、交通、黄金地质部队则是统一划归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改编为相应的武警警种部队。1983年11月,解放军基建工程兵领导机构也被正式撤销,至1984年基建工程兵撤销转隶完毕,完成了其自身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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