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尽职等被罚款240万元;对谢某、曾某婷、张某、游某琳、黄某红、潘某华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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