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黄某(女)和易某(男)系情侣,2024年10月4日,黄某和易某在某二手市场APP上发现张某挂售一枚标价36万元的钻戒,两人随即共同谋划调包计划。易某首先单独邀约张某面谈,收集钻戒的详细图片信息,随后两人一起购置了外观相似的假钻戒。几日后,黄某单独约见张某商谈交易,使用事先定制的假钻戒成功完成调包。次日,两人将这枚钻戒以172500元的价格卖给某珠宝公司的杜某。
尝到甜头后,10月20日,黄某在二手交易平台发现李某挂售的5.01克拉钻戒,再次与易某商议新的调包方案。易某负责提前与李某接洽并收集钻戒细节图,两人根据这些信息在珠宝市场购置了外观相似的戒指。交易当天,黄某在试戴李某的钻戒时,将事先戴在左手上的假戒指隐藏,趁李某放松警惕时实施调包,但被李某当场发现。 被发现后,李某立即报警并与黄某发生争执。在争论过程中,黄某趁乱将李某包中装有6件首饰的首饰盒窃走,价值约16万元。离开现场时,黄某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专业机构鉴定,李某的钻戒价值29.7万余元,被盗的6件首饰价值16万余元。
法院判决被告人黄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判决被告人易某犯盗窃罪3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该判决已生效。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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