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觉得家中黄金饰品式样有些老旧,上海市民钱女士前往家附近的金店,希望通过“以克换克”的方式,将自己的旧金饰换新。然而,钱女士原本46.96克的旧金饰,最终却只换回了25.939克的新金饰。
当她提出要拿回自己原有的46.96克黄金时,却被店员告知如果还想“以克易克”,她如今所持的新金饰,只能换回同等重量的新品;如果想要换回原来的克重,需另补2万余元。
深夜,白天在亚一金店江桥嘉莲华店,和母亲一起将自己款式老旧的金饰品换新款的钱女士,越按计算器,越想越觉得不对劲。
由于看腻了家中纯金首饰的款式,10月17日下午,钱女士和母亲带着金手镯、金项链等46.96克的纯金饰品,来到亚一金店,将老旧金饰以旧换新。
“我的旧手镯是可调节的款式,我想换一个不用调节的新款手镯。”钱女士说。钱女士的母亲说,一到店她就直接向柜员询问,是否可以用“以克易克”的方式换新手镯。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钱女士跟随店员,逐一挑选起了金饰的款式。最终选中了1条金项链、1支金手镯以及金玉、金石串珠挂坠若干。
选好款式后,因为要接孩子,钱女士匆匆离开金店,留下母亲完成交易。钱女士的母亲在店员的指导下,逐一在每张收据上签字。根据当日金价,钱女士的46.96克黄金共抵货款54426元。此外,还补付了差价300余元。
钱女士换回的新金饰
晚上回家后,钱女士开始一张张比对收据。此时,她才发现,被收购的黄金克数,于购买的黄金饰品克数间存在严重差异。
“我一直以为柜员在按照‘以克易克’的交易模式为我选款,没想到她后来给我推荐的饰品,都是‘一口价’金饰。”钱女士说。
所谓金饰交易中的“一口价”,即指买卖双方交易的金饰,不按克重计价,而是由商家为每件饰品直接设定一个固定售价。
在这种交易模式下,钱女士新购入的黄金饰品,尽管标价与钱女士的旧饰品回收价相当,但重量仅有25.939克,与钱女士所出售的金饰重量相差了近一半。根据计算,新饰品平均每克黄金的均价达到了2111元,已超出了黄金价格的正常市场波动。
第二天,钱女士立刻联系了亚一金店,要求将旧金饰退还。但柜员告诉钱女士,她的旧金饰早已被熔掉,只能为她提供两种解决方案。
方案一,钱女士将已购买的黄金退掉,并在已支付的价格(包括旧首饰兑换的价值和现金)基础上,增加20%购物款,重新挑选店内的其他“一口价”金饰。
店员说,这个退换规则,已经以印章的形式,标注在了钱女士母亲签名的收据上。条款内容为:9折换同款饰品增加20%实付换款。
方案二,如果钱女士坚持要求“以克换克”,那么,她只能以现有金饰重量,兑换同等重量的金饰。
“等于我如果想要回我原来的46.96克的金子,还要补2万多元的差价。”对于这个结果,钱女士感觉相当愤怒。如果接受这个方案,等于钱女士在一出一进之间,就损失了2万余元。
为何商家和钱女士之间不能相互退货退款呢?
对此,店员解释,售出商品只换不退,是这家店的规定。在钱女士母亲签字的收据中,其中一张被店员用油墨笔注明:“不退换。”
“你要换的话还是抵那么多钱,你又不亏钱的。”亚一金店这样安抚钱女士的妈妈道。
对于店员的说法,钱家母女二人完全无法接受。在她们看来,自己一开始就表明了“以克换克”的诉求。在选款过程中,店员却诱导她挑选了“一口价”款式的黄金饰品。如今,又在退换货过程中设置障碍,本质就是一种套路。
对此,亚一金店的店员却不以为然。他们认为,在钱女士选款过程中,他们早已清晰地告知了钱女士,她所选择的款式是“一口价”款式。钱女士母亲在清晰标明有商品价格和黄金克数的收据上签字,足以证明这一点。“我们不可能不告知的。”亚一金店的店员强调。
对于这个说法,钱女士的母亲相当不满:“这是你们诱导我们签字的!”
10月27日,在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亚一金店退还了钱女士的部分旧金饰,并将其他已经破坏性回收的旧金饰,按照钱女士的要求,以“以克换克”的方式,为钱女士置换了新的金饰。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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