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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收回闲置土地公告

吕经开公告字〔202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经调查认定并报吕梁经开区管理委员会批准,依据《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收回JKQ2022-33C、33D、33B、33E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批复》(吕经开委函〔2025〕83号),现就收回吕梁发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JKQ2022-33B、JKQ2022-33C、JKQ2022-33D、JKQ2022-33E号四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闲置土地公告如下:

吕梁发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通过无偿划拨方式取得四宗位于吕梁市离石区田家会街道办2.612902公顷(39.19亩)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编号及电子监管号为JKQ2022-33B(电子监管号为1411022022A00159)、JKQ2022-33C(电子监管号为1411022022A00197)、JKQ2022-33D(电子监管号为1411022022A00176)、JKQ2022-33E号(电子监管号为1411022022A00167),土地用途全部为城镇村道路用地。该宗地因企业自身原因,导致原项目无法实施,已构成闲置。现决定以无偿收回方式收回该四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在公告期间内,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改变上述闲置土地现状。当事人若不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27日

来源:吕梁经开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