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们,高速上开车最怕啥?除了撞车,要是撞上拉危险化学品的车,那麻烦可就大了!最近安徽合肥就出了这么个事——槽罐车漏了盐酸,把农田和水都污染了,光赔生态损失就花了36.9万。这笔钱到底该谁掏?法院的判决里藏着不少咱们普通人该懂的法律常识,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掰开揉碎了讲个明白!
先捋捋事儿:一场追尾,咋就赔了几十万?
这事得从2023年8月说起。郭师傅开着拉盐酸的槽罐车在京台高速庐江段走,突然车子刹车气管爆了、轮胎也抱死,没法动了,只能停在行车道上。结果没一会儿,王师傅开着轿车没留神,“哐当”就撞上了槽罐车的后保险杠。
这一撞可不得了——槽罐车里的盐酸漏了出来,顺着路面流到旁边的农田里,地里的土、地表水全被污染了。后来生态环境部门赶紧去处理,还找专业机构评估,一算修复生态、处理污染的费用,总共要36.9万多!
可问题来了:这笔钱该谁出?郭师傅、王师傅,还是他们的公司?别急,先看交警咋定的责任——王师傅开车没仔细观察,没及时避让,负主要责任(70%);郭师傅车子坏了占道,没按规矩放警示标志,负次要责任(30%)。
关键疑问:公司和保险公司,咋扯进来了?
可能有人会问:明明是郭师傅和王师傅开车出事,咋还牵扯到公司和保险公司?这里头藏着两个重要法律点,咱一个一个说。
1.郭师傅的责任,为啥要公司扛?
原来郭师傅是某运输公司的员工,当时开槽罐车是在执行公司的工作任务。咱们《民法典》里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简单说就是:员工干活时出了错,只要是为了公司的事,那赔偿责任就得公司担着。所以郭师傅的30%责任,得由他所在的运输公司来扛,郭师傅个人不用直接掏钱。
2. 36.9万,为啥主要靠保险公司赔?
不管是王师傅的轿车,还是运输公司的槽罐车,都买了保险——有交强险(国家强制买的),还有商业三者险(自愿买的,保的是撞了别人要赔的钱)。这就涉及到保险的“兜底”作用了:
第一步:先从交强险里赔。王师傅的车在A保险公司买了交强险,槽罐车在B保险公司买了交强险,两家公司先各自赔2000元,这是交强险的赔偿限额里规定的。
第二步:剩下的钱按责任分。扣除两家交强险的4000元后,剩下的36.5万多,按交警定的责任比例算:
王师傅占70%:这部分由A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限额里赔;
运输公司占30%:槽罐车还在B、C、D三家公司买了商业险,这三家按各自的保险限额比例分摊这笔钱。
这么一算,36.9万的赔偿,基本都由四家保险公司扛了——这就是为啥买车一定要买保险,关键时候能帮咱“扛大事”!
保险公司不服上诉?法院一句话怼回去!
本来这事一审就定了,可A、B两家保险公司不乐意,上诉到了安徽高院,说:“保险条款里写了‘污染’是免责的,我们不该赔商业险!”
结果高院一句话就把这理由驳回了:保险条款里的“污染”,指的是像战争、核辐射那种没法预见、没法控制的灾难造成的污染;而这次的污染,是王师傅、郭师傅违规开车导致的,是个人能控制的违法行为,跟条款里的“污染”根本不是一回事!
最终高院维持了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该赔还得赔。这里也给咱提了个醒:买保险时一定要看清“免责条款”,但也别担心保险公司随便拿“免责”当借口,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不会让保险公司“耍无赖”。
咱普通人能学到啥?3个法律知识点记好!
看完这个案例,咱不光知道了“追尾漏盐酸该谁赔”,更要记住这3个实用法律常识:
员工干活出错,公司要担责:如果家里有人是打工的,在工作中不小心伤了人、损了东西,只要是为了公司工作,责任一般由公司承担,不用个人慌着掏钱。
开车一定要买足保险:交强险是强制的,商业三者险建议根据自己的情况买够额度——万一出了大事故,保险能帮咱避免“一夜回到解放前”。
遇到污染要及时找“官方”:要是不小心遇到污染环境的事,别自己扛着,赶紧联系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他们会处理污染、评估损失,还会帮着追究责任,维护咱们的生态权益。
说到底,不管是开车还是干活,守规矩才是最省心的——要是郭师傅及时放了警示标志,王师傅开车多留神,也不会有这36.9万的麻烦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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