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高中学生参加运动会的跳高比赛,在沙坑落地时发生骨折,引起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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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于10月23日上午,在盐城市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的运动会上,一名学生参加跨越式跳高比赛时摔伤,医院诊断为腿部骨折。

该学生的家长对学校提出质疑,认为学校方面没有提供最基础的安全防护设备,没有使用海绵垫子,还不承认是自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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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则回应称:“跨越式跳高怎么能放垫子呢?就是跳进沙坑的,几个人跳完之后再重新平整。每个学生体质不同,每个孩子的骨密度也不一样,怎么可能不负责?该看医生就看嘛,运动时发生意外伤害都是有可能的,发生了,我们要正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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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有媒体指出学校应该负责,因为跳高、撑竿跳等项目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海绵垫,并且定期检查设备老化情况,所谓的“不能放垫子”是推卸责任,太离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