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无锡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获悉,10月27日,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中铁十五局三公司”)收罚单,违法行为类型显示,其行为违反了《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第3章第2节第三条的规定。处罚机关是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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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中铁十五局三公司的违法事实为:2025年7月15日,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检查发现,当事人中铁十五局三公司承建的徐霞客镇的马镇南部综合环境提升项目(文化水街小镇)一期2407/320253/89/01/635701项目存在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违法行为

对此,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其作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苏锡澄住建罚决〔2025〕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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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志超,由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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