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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全旗电动自行车未登记上牌

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尊敬的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有关规定,现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就持续推进全旗电动自行车未登记上牌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相关事项。具体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6年1月1日起

二、整治重点

(一)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的电动自行车。

(二)驾驶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未办理注册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

(三) 驾驶或乘坐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四) 具有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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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整治方式与原则

(一)采取定点查缉与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推进整治工作。

(二)本次整治行动交管部门实行宽严相济交,对于还未办理上牌业务的车主多次教育告知拒不改正的,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查处。

四、其他要求

(一)尚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无牌电动自行车车主,为避免对您的出行造成不便,请携带相关凭证前往察右后旗交管大队车辆管理所办理登记上牌手续。

(二)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不收取任何费用。

最后,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主动配合集中整治工作,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感谢广大居民朋友们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特此通告

察右后旗交管大队

2025年10月29日

编辑 | 集宁佰事通

‍ 来源 | 察右后旗交管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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