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一线
10月30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泰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异地非持牌机构整改不到位、虚增存贷款、违规收费,被罚款人民币95万元。同时,潘传财因异地非持牌机构整改不到位、虚增存贷款、违规收费,被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通过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违规开展异地业务。
对浙江苍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185万元;对郭朱虹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
2
浙江泰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异地非持牌机构整改不到位;虚增存贷款;违规收费。
对浙江泰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95万元;对潘传财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南江湾支行
因管理不善导致许可证遗失。
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南江湾支行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
4
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
因管理不善导致许可证遗失。
对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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