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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ESPlaza综合能源服务网)

能源托管项目实施的核心诉求有两个,一是节能降本,二是降低碳排和能耗,两者密不可分。“双碳”目标提出之后,公共建筑绿色化低碳化转型不断向纵深推进,能源托管模式在建筑领域的应用越来越普遍。同时,全国及地方碳交易市场体系逐渐完善,碳交易日益活跃。

能源托管项目通过节能改造和精细化运营产生的减碳效益,除了满足用能单位节能降碳需求之外,将减排量认证后以建筑碳信用产品挂牌入市,也成了增收的渠道之一。

简单来讲,建筑碳信用=建筑的减碳成绩单+可交易的碳资产,对用能单位和能源服务商而言,建筑碳信用也就成了不能不了解的概念和产品,其产生的收益将有利于辅助项目运营和深挖节能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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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建筑碳信用?

建筑碳信用是指通过对建筑领域节能减排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后,所产生的可交易碳资产。其核心是将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应用等减碳行为转化为标准化的碳信用凭证,用于碳市场交易或抵消碳排放。

10月1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6项CCER方法学的征求意见稿,其中涉及到建筑领域的分别是既有公共建筑围护结构与供暖通风空调系统能效提升。至此,CCER方法学从2023年首批4项扩容至累计13项,覆盖领域也从风电、造林等“本身绿”领域,延伸至建筑节能、农业废弃物处理等“高碳转低碳”的转型领域,为全国碳市场提供更多低成本减排量。

2023年12月20日,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发布的国内首个建筑碳信用领域的团体标准——《公共建筑综合性减碳改造项目碳减排量认定技术规范》(T/CSES 128-2023)正式施行。其中提到公共建筑减碳改造应在保证室内适宜环境的基础上,降低建筑的能源需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优化能源结构,减少碳排放量,改造后的建筑室内环境指标应满足改造设计要求。公共建筑减碳改造宜优先使用投入少见效快的改造措施,或通过合理的调节,改变不合理的运行管理方式,提高用能系统的运行效率。

文件还明确给出了碳减排量的认定规则和计算方式(包含空调供暖、通风空调、生活热水、电梯系统、炊事用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并创新地将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应用与减排量核算,确保数据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能源托管项目业主或能源服务公司可对实施节能改造的公共建筑(如政府办公楼、医院、商场等),按照官方方法学计算减排量,并经过认证后,到碳资产交易市场中挂牌上市。

中国最大的碳交易市场是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CEA),CCER作为一种补充机制,则能够发挥差异化作用,有效在全国碳市场完成履约的基础上实现额外减排收益。而区域性碳市场又丰富了碳资产交易的灵活性。

实践也证明,这种模式是可行的,已经有一些建筑碳信用产品成功挂牌上市,并产生了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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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碳信用产品交易案例

9月4日,山东省首单建筑碳信用产品——“临大降碳”,在贵州省绿金低碳交易中心正式挂牌上市。据了解,该成果依托于由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承接的临沂大学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该项目在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含首尾两天)实现碳减排2415吨。挂牌上市当天完成交易110吨,其中100吨用于广州双沙低碳城区21号地块项目零碳工地碳中和,10吨用于山东省暖通空调四委员会“2025年山东省暖通空调制冷热动学术年会”碳中和活动。按每吨66元挂牌价,年收益近16万元,形成“减排-获益-扩改造”良性循环。

2024年12月19日,在宝武(上海)碳中和产业园·宝地启园举行的建筑碳信用产品上市仪式上,依托上海宝山区吴淞中心医院节能改造项目产生的“吴医降碳”等减碳碳信用项目获得首发。据了解,这是国内首个公共机构建筑碳信用产品,在上市当天,便被中国银行上海市环上大科技园支行以每吨60元的价格买走,用以抵扣2024年度的碳排放量。

进入贵州省绿金低碳交易中心可以看到交易中心发布了不少关于公共建筑自愿碳减排量登记的公告,其中最早的一条则是“徐州绿地铂骊酒店节能改造项目公共建筑自愿碳减排量登记的公告”,该项目自2020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1日期间,核准登记产生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为1301 tCO₂e。

最近的一条为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中建西北院办公楼节能改造项目公共建筑自愿碳减排量登记的公告。该项目的第一个可更新计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本次核查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首尾两天)内,核准登记产生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为535 tCO₂e。

需要注意的是,在每条公告中的内容都有一句提醒,即“禁止将公共建筑自愿碳减排量用于场外融资、场外转让回购并承诺高额收益等违法违规行为。”这对于想要使用碳资产进行抵押贷款或者融资的项目来说,需要着重权衡碳交易的利弊。

除了贵州省绿金低碳交易中心之外,还有部分与碳交易有关的机构能够接受建筑碳信用的核准登记或认证,比如北京绿色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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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能源服务商的几个建议

未来碳资产的价值会越来越大,对于公共建筑而言,建筑碳信用的用途也比较多,比如能够以此为抵押进行低息贷款或者融资、挂牌交易、ESG认证等。

那么,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后的减排量转化为建筑碳信用并进行挂牌交易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

1)在实施能源托管项目时,建设能碳管理平台、做好能耗监测已成必选项。同时,建筑碳信用的审查规则比较严格。建议服务商紧扣碳信用核证的MRV(可检测、可报告、可核查)核心要求,考虑到未来全国碳市场体系的完善,要用准相关方法学搭建监测系统,系统至少接入省级级以上能碳监管平台。数据采集要精准,对空调、照明、动力等重点系统进行分项计量,覆盖电、燃气等全能源类型,数据需关联对应排放因子,格式适配第三方核查需求(严选第三方核查机构,增加保障),原始数据做好存档。

2)明确碳资产归属问题。建筑碳信用是建立在节能改造基础之上的,能源服务商一定要与用能单位确认好碳资产的归属问题,避免因此产生分歧与争议。

3)了解碳资产交易规则。比如前文提到的碳资产不能“一物多用”,即进入市场后,可能会影响其它金融工具的使用。此外,避免同一项目同时在不同机构进行申请,比如四川“碳惠天府”与国家CCER存在互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