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25〕第13号

重庆市江津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涂景洪同志辞职的决定

(2025年10月31日 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涂景洪同志的辞职申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涂景洪同志辞去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报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编辑:傅婧 胡德赛

值班副总编辑:贺宝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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