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徐是一家游戏公司的动画设计。最近,他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公司hr给他发了邮件,说是公司决定继续与他续签5年,新合同中,小徐将升任为部门主管。按照公司规定,新上任人员必须有2个月的试用期。小徐入职时曾经有过2个月试用期,虽说升了职,但怎么又来试用期了?续签可以再约定试用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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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编辑:姜天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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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观号作者:上海普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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