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依法保障劳动权益,强化欠薪治理工作,事关民生福祉、事关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近年来,宿迁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加强与人社部门协同联动,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充分凝聚工作合力,聚焦“稳企业、护民生、保稳定”主题,全力兑现劳动者胜诉权益,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省法院、省人社厅近日联合发布一批拖欠劳动者工资强制执行典型案例。其中,宿迁法院1篇案例入选。
案例四
司法行政协同“护薪” 督促履行彰显担当
【基本案情】
宿迁市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陆续接到姜某等人投诉,反映某建设工程公司拖欠工人工资。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调查,确认该企业拖欠姜某等13名工人工资,责令该企业限期支付,该企业逾期未支付。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责令该企业向工人支付合计27.2万余元。责令支付工资的行政处理决定生效后,该企业并未主动履行义务,经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宿城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宿城区人民法院与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约谈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管,明确告知已对企业财产采取查封、冻结措施,且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发出《限制消费令》,释明其如存在“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情形,将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同时,积极引导企业从长远发展角度考虑,应尽快履行法定义务。在人民法院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联合督促下,该企业主动配合,积极筹措资金,最终一次性全部支付,案件得到有效化解。
【典型意义】
保障劳动者权益是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重要一环。本案是人民法院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同化解欠薪纠纷、维护劳动者报酬权益的生动实践。在执行中既突出保障工资及时兑付,又充分考虑企业经营的实际困难,积极寻求最佳执行方案,最终促成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同时也为企业后续发展留出空间,实现了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与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机统一。
文:执行局
校编:耿亚中
审核:孙芳远、李瑞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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