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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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耳欲聋中的法律问题##聋人房子被骗看檀健次如何化解危机#】近日,聚焦聋人维权的电影《震耳欲聋》热映。@电影震耳欲聋电影以真实的案例为原型,讲述了手语律师李淇(@MIC檀健次JC-T 饰)接触到一场针对听障群体的“定制房产骗局”,帮助他们打官司赢回房子的故事。聋人兄妹张小晨和张小蕊被人诱骗,抵押了自家房产。当诈骗团伙上门强行收房时,张小蕊被对方推下台阶,甚至遭到生命威胁。情急之下,张小晨为保护妹妹,不得已捅伤了对方,于是找到精通手语的李淇作为法律援助律师为其辩护。什么是法律援助?“启航金融”的金总将自己营造成慈善企业家的形象,实际上专盯聋哑等残障人士的房产,先打“同情牌”,再诱导他们抵押房子来购买其所谓的“理财产品”。金总的行为,构成何罪?为帮助更多人拿回房子,李淇力争要让所有受害者团结起来,并将民事纠纷转为刑事立案。民事纠纷转为刑事立案,需要什么条件?金总为了不让受骗的聋哑人报警,以绑架、拘禁、泼硫酸伤害等各种方式阻拦。如此行为,构成何罪?本期【追剧普法】一起来看#电影震耳欲聋#中的法律问题!感谢《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宜前律师的专业解读!(文字 邹星宇 视频 李唯祎 范琳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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