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一线

10月31日金融一线消息,据上海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因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未充分掌握投保人风险状况,被罚款110万元。

同时,严雪(时任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因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未充分掌握投保人风险状况,被警告并罚款14万元;卓巧锋(时任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财产险部核保员)因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被禁止进入保险业终身;袁卫东(时任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江支公司负责人)因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未充分掌握投保人风险状况,被警告并罚款20万元;朱东平(时任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财产险部负责人)因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未充分掌握投保人风险状况,被警告并罚款16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严雪(时任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

沪金罚决字〔2025〕177号

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未充分掌握投保人风险状况

警告并罚款14万元

上海金融监管局

2

卓巧锋(时任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财产险部核保员)

沪金罚决字〔2025〕178号

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

禁止进入保险业终身

上海金融监管局

3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沪金罚决字〔2025〕179号

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未充分掌握投保人风险状况

罚款110万元

上海金融监管局

4

袁卫东(时任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江支公司负责人)

沪金罚决字〔2025〕180号

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未充分掌握投保人风险状况

警告并罚款20万元

上海金融监管局

5

朱东平(时任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财产险部负责人)

沪金罚决字〔2025〕181号

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未充分掌握投保人风险状况

警告并罚款16万元

上海金融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