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发布《关于开展医养结合促进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开展为期3年的医养结合促进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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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有哪些重要看点?

《通知》提到,2027年年底实现医养结合政策不断完善,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服务供给有效增加,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医疗卫生与养老资源进一步共建共享,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每个县(市、区、旗)至少有1家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直接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基本实现医养结合服务县域全覆盖。

●根据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需要,依法依规赋予相应处方权。

●符合条件(指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进行养老机构备案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且具备意愿的医养结合机构原则上均纳入紧密型医联体。

●全国累计新增医养照护与管理专业布点不少于30个。

●鼓励医养结合机构配备营养指导员。

●医养结合机构面向入住老年人、家属及社区居民、家庭照护者等,每月至少开展1次健康教育或技能培训。

●失能、高龄、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不低于80%,基本实现有意愿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的养老机构签约全覆盖。

●将自愿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卫生机构均纳入医保定点,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上门提供医疗服务等收费政策。

●做好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等政策与长期护理保险的衔接,推动老年人相关评估标准衔接。

●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开展4类6项以上的中医适宜技术。

●到2027年年底,将自愿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卫生机构均纳入医保定点。

●支持有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设立记忆门诊。

对基层医疗有何影响?

基层医疗机构成为县域医养服务的主阵地

政策明确“每个县(市、区、旗)至少1家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直接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基层医疗机构成为这一目标的主要承接者。

这标志着基层医疗从传统“疾病诊疗”单一功能,转向“健康管理+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养老协同”的综合服务定位。

同时,引导推动医疗资源较丰富地区的部分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转型为康复医院、护理院,引导县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为基层医疗机构转型医养结合、拓展综合服务明确清晰方向。

推动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升级

《通知》提到,要求扩大65岁以上老人规范健康管理覆盖并强化中医药服务,基层需承接定期体检、慢病随访、中医理疗等常态化服务,成为老年健康的“第一道防线”。

《通知》明确,基层要为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康复指导的一线实施主体,每年需为申请失能老人提供至少1次专项服务,同时加强失能高危人群早期干预,这推动基层必须补齐康复护理、老年医学等专业能力短板。

在居家服务方面,要求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基层医护需提供居家导尿、压疮护理等嵌入式服务,打通健康养老“最后一公里”,让基层医疗服务从“机构内”延伸至“家庭端”。

破解基层医疗资源不足难题

一方面是“内外协同”,基层医养机构需承接养老机构内老人的诊疗、转诊、慢病管理等需求,同时可为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提供技术指导,形成“基层医疗+养老机构”的服务联动。

另一方面是“上下联动”,推动基层医疗机构纳入紧密型医联体,实现与上级医院的转诊、康复服务无缝衔接,例如老年患者术后可从三甲医院转回乡镇卫生院进行康复护理,既提升资源利用率,又强化基层的康复服务能力。

这次行动给基层医疗带来的是一次“民生价值”的升级,将推动基层医疗实现功能扩容,承接健康管理、康复护理、长期照护等综合职能,服务边界从诊疗延伸至全周期养老健康,成为老年健康养老主阵地,契合老龄化背景下基层医疗发展方向。

本文综合 国家卫生健康委 诊锁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