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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0月31日)20时许,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发布“警情通报”称:

10月31日12时30分许,吴某某(女,62岁)在和平区南京路与赤峰道交口路边停车场内驾驶小客车时,因操作不当,先后与3辆小客车、1辆电动自行车和2名行人发生碰撞

事故造成3人轻微受伤(其中1人为被撞车辆乘车人),伤者经送医治疗,均无大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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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公安、卫健等部门迅速赶到现场开展救援处置工作。经检测,吴某某排除酒驾毒驾。事故正在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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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编辑 陈伊

审核 毛迪 王晨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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