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小区

本应享受安宁舒适的生活

然而,现实中

噪音扰民、公共设施损坏、

物业服务缺位等问题屡见不鲜

让居民们烦恼不已

面对这些“糟心事”

居民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究竟应该向哪些部门投诉

才能有效解决问题呢?

8月26日,我市发布住宅小区部门执法服务事项和投诉举报电话的公告,市民发现住宅小区存在问题,可向相应的部门反映。记者昨从市住建局了解到,自公告发布两个月以来,市住建部门已累计受理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有效投诉80余起。从受理的投诉情况看,市民反映的问题多存在于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是物业服务规范和服务质量问题,第二是开发商遗留问题,第三是公共收益公示问题。目前,市民反映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均已得到解决。

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希望市民如果发现住宅小区内的问题

可对照事项类别向相应的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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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门查处事项

1.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在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前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的;在被解聘后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

2.物业服务企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3.公共收益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未单独列账的;

4.物业服务企业骗取、挪用或侵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5.装修人或装修企业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物业服务企业发现装修人或者装修企业有违规行为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

( 投诉举报电话 )

扬州市住建局:0514-87800679

宝应县住建局:0514-80571812

高邮市住建局:0514-84693686

仪征市住建局:0514-83450210

江都区住建局:0514-86525808

邗江区住建局:0514-87865328

广陵区住建局:0514-87902227

经开区建设局:0514-87886790

生态科技新城规建局:0514-87119270

景区住建局: 0514-82930002

消防救援部门查处事项

1.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2.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3.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4.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5.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6.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 投诉举报电话 )

宝应县消防救援大队:0514-80890096

高邮市消防救援大队:0514-84621317

仪征市消防救援大队:0514-83983119

江都区消防救援大队:0514-80912577

邗江区消防救援大队:0514-87770149

广陵区消防救援大队:0514-80978705

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0514-80926061

生态科技新城消防救援大队:0514-80921372

景区消防救援大队:0514-80926089

化工园区消防救援大队:0514-80855607

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事项

1.物业服务企业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物业费和经营设施收益收支情况、公共水电费分摊情况或者公示失实信息的;

2.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重复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的;

3.电梯使用单位未履行日常管理义务的;

4.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维护保养信息的;

5.电梯使用单位收到电梯困人报告后,未立即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实施救援并采取措施安抚被困人员的;

6.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特设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

全市统一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城管部门查处事项

1.擅自占用和损坏住宅小区公共绿化、损害市容环境的;

2.住宅小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违法建设的;

3.未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的,物业公司未按照要求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未履行相应义务的。

( 投诉举报电话 )

扬州市城管局:0514-82163531

宝应县城管局:0514-88993922

高邮市城管局:0514-85838282

仪征市城管局:0514-89319101

江都区城管局:0514-86521203

邗江区城管局:0514-87953776

广陵区城管局:0514-87903113

经开区综合执法局:0514-82980200

生态科技新城城管办:0514-87958906

景区综合执法局:0514-87756285

公安机关查处事项

1.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不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的;

2.住宅小区内进行室内装修活动,未按照规定在限定的作业时间内进行,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

3.住宅小区内高空抛物、违规养犬等影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

4.依法处理住宅小区内的交通事故。

全市统一投诉举报电话:110。

生态环境部门查处事项

1.住宅小区内的生产经营户违法排放污染物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

全市统一投诉举报电话:12345。

小区是居民共同的家园,需要大家共同维护。当每一位居民都积极参与到小区管理中来,敢于发声,勇于维权,才能实现小区的和谐与发展。相关部门的有效介入和监管,则是保障居民权益,构建和谐社区的重要支撑。

在选择投诉部门时,需要根据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判断。对于一些小问题,可以先尝试与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责任人进行沟通协商,争取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再选择向相关部门投诉。在投诉时,要提供充分的证据,例如照片、视频、书面材料等,以便相关部门更好地了解情况,及时处理问题。

来源:扬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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