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的相关告知书,该中心近期已完成一批项目小区有关楼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工作,现已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的条件。相关小区涉及地块也已完善用地手续,可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涉及新建小区

针对项目小区楼栋办理转移登记事宜,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关于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告知书》。不动产登记中心近期已完成一批项目小区有关楼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现已具备办理转移登记条件,可申请将产权转移至各购房人名下。

根据《不动产登记规程》相关要求,需提交以下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双方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3.不动产权证书;4.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5.已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6.契税完税证明。为保障购房者利益,建议积极配合向房地产开发商提交材料统一申办,如需自行申办则需取得开发商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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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老旧小区

此外,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还发布了《关于柳州市本级相关小区已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的告知书》。为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相关小区涉及地块已完善用地手续并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现可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包括换证及身份信息、地址变更等。

需提交材料为:1.产权证书原件(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2.身份证原件(产权证上的产权人须全部同时到现场申请办理);3.婚后向单位购买的房改房(单位职工福利房)需夫妻共同到场并携带婚姻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及户口簿);4.身份信息有变更的(如身份证号变更、同一人名字变更)需出示派出所证明或户口簿(记载有曾用名或身份证号变更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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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柳州市本级相关小区已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公示表(2025年第三批)。

相关事宜可咨询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热线0772-2625950,办理地址位于柳州市鱼峰区龙湖路13号南楼4楼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咨询地址同为该楼4楼咨询服务台。

来源 | 南国今报记者韦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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