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宣城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太湖县银众建材有限公司被罚63.1154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旌林罚决字﹝2025﹞第0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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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处罚信息显示,经依法查明太湖县银众建材有限公司于2024年底至2025年3月,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在旌德县俞村镇合锦村第七组气高岭处超已审批弃土场范围占用林地,改变了林地用途。经江西百信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太湖县银众建材有限公司在旌德县俞村镇合锦村气高岭处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6104平方米,地类为乔木林地森林,类别为一般商品林地,林业种植遭严重毁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旌德县林业局决定:

1、责令限期六个月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2.2倍的罚款,计人民币陆拾叁万壹仟壹佰伍拾肆元整(¥6311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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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天眼查信息,太湖县银众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位于安徽省安庆市,是一家以从事批发业为主的企业。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信用宣城、天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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