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
A省C市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被告C市公安局向本院提交了以下证据:
证据三、对被侵害人王某某的询问笔录,证明原告张某存在殴打王某某的违法事实;
关于原告提出被告C市公安局制作被侵害人王某某询问笔录时,存在诱导性提问涉嫌程序违法的主张,被侵害人询问笔录内容已由王某某签字确认,且无证据证明存在诱导性提问,故对原告该项主张,本院不予采纳;关于原告提出被告仅凭被侵害人询问笔录认定其殴打事实证据不足的主张,被告提交的被侵害人询问笔录、现场证人李某某的询问笔录、王某某的伤情鉴定意见、案发现场监控视频等证据已形成完整证据链条,足以证明原告殴打王某某的事实存在,故对于原告该项主张,本院不予采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
二、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九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处罚的根据。
第八十四条 询问笔录应当交违法嫌疑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违法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违法嫌疑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进行询问、辨认、检查、勘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等调查取证工作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表明执法身份。
接报案、受案登记、接受证据、信息采集、调解、送达文书等工作,可以由一名人民警察带领警务辅助人员进行,但应当全程录音录像。
第六十六条 询问违法嫌疑人,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
询问被侵害人、其他证人或者与案件有关的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其单位、学校、住所、其居住地居(村)民委员会或者其提出的地点进行。必要时,也可以书面、电话或者当场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在现场询问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出示人民警察证。
询问前,应当了解被询问人的身份以及其与被侵害人、其他证人、违法嫌疑人之间的关系。
第七十二条询问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第七十四条询问时,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必须如实提供证据、证言和故意作伪证或者隐匿证据应负的法律责任,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询问被侵害人、其他证人或者与案件有关的人,应当告知其有如实提供证据、证言的义务以及故意作伪证或者隐匿证据应负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执法人员应当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办法》
第十九条 人民警察必须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未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的,不得办理案件。
三、被侵害人询问笔录如何质证?
(一)真实性质证
1.询问笔录记载的案件经过,与案件真实情况是否一致;
2.询问笔录记载的内容,与违法行为人陈述、证人证言的内容是否一致;
3.如果询问过程有录音录像,被侵害人询问笔录记载内容与询问录音录像是否一致;
4.询问笔录上被侵害人签名,是否为被侵害人本人的真实签名;
5.询问笔录末尾“以上笔录我看过,与我所说的相符”,是否为被侵害人本人所写;
6.询问笔录上询问人、记录人的签名,与真实参与询问民警是否一致;
7.询问笔录上记载的询问时间,是否与真实的询问时间一致;
8.询问笔录上记载的询问地点,是否与真实的询问地点一致;
(二)合法性质证
1.询问的正式民警是否为二人以上;
2.询问人、记录人是否在询问笔录上签名;
3.询问的两个民警是否通过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取得执法资格;
4.民警询问过程,是否通过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的非法手段获取被侵害人陈述;
5.被侵害人是否阅读、核对询问笔录;
6.被侵害人是否在询问笔录上签字或捺印;
7.询问被侵害人的地点是否符合规定(如现场、被侵害人单位、住处或公安机关等);
8.现场询问侵害人的,民警是否出示人民警察证;通知被侵害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的,是否依法履行通知程序;
9.询问前,是否告知被侵害人应如实陈述、如实提供证据,故意作伪证或隐匿证据应当负法律责任;
11.询问被侵害人、证人、违法嫌疑人,是否个别进行;
12.询问未成年被侵害人,是否通知其父母、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确实无法通知或通知后未到场的,是否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13.被侵害人询问笔录存在修改、补充的,被侵害人是否确认并在修改处签字或捺印。
(三)关联性质证
被侵害人询问笔录的记载内容,是否与案件有关,如治安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具体经过,造成的后果等。
(四)证明目的质证
1.被侵害人询问笔录与违法行为人询问笔录,关于案件事实的陈述,有无矛盾;
2.被侵害人询问笔录与证人询问笔录,关于案件事实的陈述,有无矛盾;
3.被侵害人询问笔录与现场物证有无矛盾,比如伤害他人的刀、棍棒、血迹等,被侵害人陈述的伤害工具与现场的伤害工具是否一致;
4.被侵害人询问笔录与书证有无矛盾,比如病历、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微信、QQ聊天记录等,被侵害人陈述的被殴打部位与病历是否一致;
5.被侵害人询问笔录与现场勘验检查笔录有无矛盾,比如描述的现场情况与现场勘验笔录是否一致,遗留在现场的用于违反治安管理的工具与被侵害人陈述是否一致;
6.被侵害人询问笔录与鉴定意见有无矛盾,比如被侵害人陈述的受伤程度与伤情鉴定意见是否一致;
7.被侵害人询问笔录监控视频是否存在矛盾,比如被侵害人陈述的被殴打经过,与监控视频显示的画面是否一致。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治安处罚案件中,“被侵害人询问笔录”是非常重要的证据,要从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证明目的四个方面进行质证,从而实现自己的质证目的。
北京郭晓航律师
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总部)专职律师、刑民行交叉法律事务部副主任
教育背景:西南大学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硕士
工作经历:曾在公安机关派出所、法制办理、审查治安案件、醉驾酒驾案件11年,办理黄赌毒、打架等常见治安处罚案件6000余件、醉驾酒驾案件6000余件
擅长领域:黄赌毒、打架等常见治安处罚、酒驾醉驾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醉驾辩护
业绩:三十三起嫖娼、赌博被撤销、阻止下达、降低幅度;成功控告殴打他人、威胁人身安全三起治安违法;8起醉驾案件不起诉、缓刑、刑期缩短;9起酒驾行政处罚被撤销、阻止下达。
工作经验、成功案例介绍
公安机关工作期间:
治安处罚:在公安机关派出所、法制工作11年,累计办理、审查黄赌毒、打架等常见治安处罚案件6000余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醉驾酒驾:在公安机关派出所、法制工作11年,累计办理、审查醉驾酒驾案件共计6000余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办理的常见治安处罚案件种类如下:
1.卖淫、嫖娼
2.赌博
3.吸食、注射毒品
4.殴打他人、故意伤害
5.威胁人身安全
6.侵犯隐私
7.侮辱、诽谤
8.猥亵
9.(聚众)扰乱单位秩序
10.(聚众)扰乱公共秩序
11.寻衅滋事
12.阻碍执行职务
13.故意损毁财物
14.盗窃
办理的其他公安行政处罚类案件如下:
1.冒用他人身份证
2.交通肇事逃逸
办理的醉驾酒驾类案件如下:
1.醉驾、危险驾驶罪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3.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4.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律师执业期间:
治安处罚:律师执业3年来,办理黄赌毒、打架等常见治安处罚案件80件,撤销、阻止下达、降低处罚幅度共计30件,其中嫖娼行政处罚撤销20件、阻止下达行政处罚决定4件、降低处罚幅度2件;赌博行政处罚撤销4件、阻止下达行政处罚决定3件;成功控告殴打他人、威胁人身安全三起治安违法。
醉驾酒驾:律师执业3年来,8起醉驾案件不起诉、缓刑、刑期缩短;酒驾行政处罚撤销6件。
成功案例如下:
(一)治安处罚
嫖娼行政处罚撤销20件:
1.白某某嫖娼案,行政复议阶段,行政复议机关撤销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
2.郭某某嫖娼案,行政复议阶段,行政复议机关撤销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
3.李某某嫖娼案,行政复议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李某某撤回复议申请。
4.姚某某嫖娼案,行政复议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姚某某撤回复议申请。
5.黄某某嫖娼案,行政复议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黄某某撤回复议申请。
6.赵某某嫖娼案,行政诉讼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赵某某撤诉。
7.纪某某嫖娼案,行政诉讼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纪某某撤诉。
8.张某某嫖娼案,行政诉讼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张某某撤诉。
9.熊某某嫖娼案,行政诉讼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熊某某撤诉。
10.崔某某嫖娼案,行政诉讼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崔某某撤诉。
11.靳某某嫖娼案,行政诉讼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靳某某撤诉。
12.钟某某嫖娼案,行政诉讼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钟某某撤诉。
13.陈某某嫖娼案,行政诉讼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陈某某撤诉。
14.怀某某嫖娼案,行政诉讼阶段,法院判决撤销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
15.韩某某嫖娼案,行政复议维持,行政诉讼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韩某某撤诉。
16.韩某某嫖娼案,行政复议维持,行政诉讼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韩某某撤诉。
17.代某某嫖娼案,行政诉讼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代某某撤诉。
18.潘某某嫖娼案,行政诉讼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潘某某撤诉。
19.吴某某嫖娼案,行政诉讼二审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吴某某撤诉。
20.王某某嫖娼案,行政诉讼一审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王某某撤诉。
嫖娼行政处罚阻止下达4件:
1.曹某某嫖娼案,公安机关拟给予曹某某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三千元的行政处罚,经过听证,未对曹某某下达行政处罚。
2.田某某嫖娼案,公安机关拟给予田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五千元的行政处罚,经过听证,未对田某某下达行政处罚。
3.郑某某嫖娼案,公安机关拟给予郑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意见后,未对郑某某下达行政处罚。
4.颜某某嫖娼案,公安机关拟给予颜某某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意见后,未对颜某某下达行政处罚。
嫖娼行政处罚降低处罚幅度2件:
1.石某某嫖娼案,公安机关拟给予石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五千元的行政处罚,经过听证,给予石某某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2.刘某某嫖娼案,公安机关拟给予刘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五千元的行政处罚,经过听证,给予刘某某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赌博行政处罚撤销4件:
1.顾某某赌博案,行政复议阶段,公安机自行关撤销行政处罚,顾某某撤回复议申请。
2.王某某赌博案,行政复议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王某某撤回复议申请。
3.张某某赌博案,行政复议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张某某撤回复议申请。
4.李某某赌博案,行政诉讼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李某某撤诉。
赌博行政处罚阻止下达3件:
1.孙某某赌博案,公安机关拟给予孙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三千元的行政处罚,经过听证,未对孙某某下达行政处罚。
2.万某某赌博案,公安机关拟给予万某某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意见后,未对万某某下达行政处罚。
3.况某某赌博案,公安机关拟给予况某某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二千元的行政处罚,经过听证,未对况某某下达行政处罚。
成功控告治安案件三起:
1.代理王某某成功控告被刘某某、姚某殴打一案
王某某被刘某某、姚某欧打后,公安机关仅对刘某某作出行政处罚。代理控告后,向公安机关递交对姚某控告书、要求对姚某进行治安处罚的法律意见书、证据。后公安机关认定姚某构成殴打他人,并对姚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2.代理裘某某成功控告被黄某殴打一案
裘某某被黄某欧打后,公安机关对黄某不予行政处罚。代理案件后,发现裘某某向公安机关报称的案由为侮辱,并未向公安机关控告被殴打,故公安机关以裘某某报称被张某侮辱不成立而对张某不予行政处罚。接受案件后,代理裘某某向公安机关控告被张某殴打,递交对张某控告书,要求对张某殴打他人的行为进行治安处罚,并提交病历、伤情鉴定意见书等证据。后公安机关认定张某构成殴打他人,并对张某作出治安处罚。
3.代理万某某成功控告被韩某某威胁人身安全一案
万某某多次通过微信发送威胁韩某人身安全的信息。代理控告后,向公安机关递交对万某某控告书、要求对万某某进行治安处罚的法律意见书、威胁的微信信息。后公安机关认定万某某构成威胁人身安全,并对万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二)醉驾酒驾
8起醉驾不起诉、缓刑、减少刑期:
1.刘某醉驾案,在审查起诉阶段,经过辩护,检察机关对刘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2.万某某醉驾案,在审查起诉阶段,经过辩护,检察机关对万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3.田某某醉驾案,在审查起诉阶段,经过辩护,检察机关对田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4.黄某某醉驾案,在审查起诉阶段,经过辩护,检察机关对黄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5.雷某某醉驾案,在一审阶段,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为二个月拘役实刑,经过辩护,法院判决雷某某缓刑;
6.姚某某醉驾案,在一审阶段,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为一个月拘役实刑,经过辩护,法院判决姚某某缓刑;
7.艾某某醉驾案,在一审阶段,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为二个月拘役实刑,经过辩护,法院判决艾某某拘役一个月,刑期缩短一个月;
8.吴某某醉驾案,在一审阶段,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为实刑三个月,经过辩护,法院判决吴某某拘役二个月,刑期缩短一个月。
9起酒驾行政处罚被撤销:
1.白某某酒驾案,行政复议阶段,行政复议机关撤销白某某的酒驾行政处罚;
2.黄某某酒驾案,行政复议阶段,行政复议机关自行撤销黄某某的酒驾行政处罚;
3.刘某某酒驾案,行政复议阶段,行政复议机关自行撤销刘某某的酒驾行政处罚;
4.郭某某酒驾案,行政复议阶段,行政复议机关自行撤销郭某某的酒驾行政处罚;
5.王某某酒驾案,行政复议阶段,行政复议机关自行撤销王某某的酒驾行政处罚;
6.唐某某酒驾案,行政复议阶段,行政复议机关自行撤销唐某某的酒驾行政处罚;
7.李某某酒驾案,行政诉讼一审阶段,交警部门自行撤销李某某的酒驾行政处罚,李某某撤诉;
8.葛某某酒驾案,行政诉讼一审阶段,交警自行撤销葛某某的酒驾行政处罚,葛某某撤诉;
9.邓某某酒驾案,行政诉讼一审阶段,法院判决撤销邓某某的酒驾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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