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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 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丰台区城中村改造张仪村路东侧安置房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京(丰)地征预[2025]14号),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丰台区城中村改造张仪村路东侧安置房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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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京(丰)地征预[2025)14号

为实现《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丰台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位置:丰台区卢沟桥街道小瓦窑村。

范围:东至首钢二通厂,南至武警加油站,西至张仪村路,北至规划张仪村东二路

权属:卢沟桥街道小瓦窑村经济合作社

用途:R2二类居住用地及S1城市道路用地。

二、征收土地的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丰台区城中村改造张仪村路东侧安置房项目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征收的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拟开展勘测定界和土地现状调查,在对拟征收范围内进行勘测定界和土地现状调查工作时,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积极配合。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本公告自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14日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卢沟街道和小瓦窑村予以张贴,同步在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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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规自委,微丰向(原新丰台)整理,转载请注来源;文章内容仅为传递信息,文中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本公众号立场,目的仅在于为大家的思考和研究提供资料,不构成投资建议或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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