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关于解除兴化市穗康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根据《泰州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版)》第六十一条第一项、第七项约定的内容,兴化市穗康药店(医药机构编码:P32128101589,经营场所:兴化市戴南镇戴泽路16号)已不具备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管理条件,市医保中心与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特此通告。
兴化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29日
▍文章来源:兴化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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