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人员名单(一)

(2025年10月31日任丘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

边瑞栋的任丘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 微的任丘市永丰路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任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人员名单(二)

(2025年10月31日任丘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边瑞栋为任丘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张学忠为任丘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

刘曙光的任丘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姚胜利的任丘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局长职务。

任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25年10月31日任丘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朱景龙为任丘市人民法院鄚州人民法庭副庭长;

李 尚为任丘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王 勇为任丘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宋丹丹为任丘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冯 蕾为任丘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王伟伟为任丘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陈志远为任丘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王亚婧为任丘市人民法院新华人民法庭副庭长;

邢梦娟为任丘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 轩为任丘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免去:

李 希的任丘市人民法院议论堡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 勇的任丘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宋丹丹的任丘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关云芝的任丘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冯 蕾的任丘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海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一)

(2025年10月31日海兴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孟龙为海兴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于长奇的海兴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海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二)

(2025年10月31日海兴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振兴为海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赵丽艳为海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燕英为海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

姜鹏程为海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朱维松的海兴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海兴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刘玉良辞去海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10月31日海兴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海兴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刘玉良辞去海兴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海兴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海兴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海兴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宋红霞辞去海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10月31日海兴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海兴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宋红霞辞去海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海兴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任丘融媒 、海兴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