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

《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新修改的条例

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新修《条例》

新增陪护假制度

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

其赡养人可享受每年累计

不超过五个工作日的带薪陪护假

若为独生子女还能再多两天

针对普遍关心的

陪护假期间的待遇问题

修改后《条例》后也明确

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江苏省同样有相关假期

根据江苏省有关规定

独生子女每年可享受

至少5天的陪护父母假

护理假期间

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不影响晋升或晋级

近年来,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30多个省市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在已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的地区,独生子女每年可享有5天到20天不等的假期。具体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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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10日,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明确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患病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年享受5天的带薪护理假。

享受独生子女护理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本人是独生子女;

2.护理年满60周岁的父母;

3.独生子女享受父母护理假应向用人单位提供独生子女证、父母身份证件、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等资料。

重点提示:

机关企事业单位都适用独生子女护理假规定;

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

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应当在当年内享受,可以一次性或分次享受。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人力资源杂志、湖北日报、大众日报、无锡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