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度第三批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稳岗补助申请审核情况的公示
根据平遥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平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遥县财政局《关于简化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交通补贴和稳岗补助审核发放流程的通知》(平乡振发〔2023〕2号)要求,已对各乡镇报送的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稳岗补助资料进行了复核,拟移交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拨付资金,涉及人数143人,资金171600元。现将《平遥县2025年度第三批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稳岗补助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1月1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平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请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和必要的证明。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亲笔签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附件:平遥县2025年度第三批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稳岗补助名单 .xlsx
联系地址:平遥县柳根西街行政审批服务中心532室
联系电话:0354-5868155
平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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