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女生把姐姐的大疆相机带到学校,被班主任没收后再也没拿回来,哪怕说相机是日租 150 元,逾期要赔钱,老师依旧拒不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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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生本意是想拍一些学校的风景,上课时间也从未拿出来过,中午吃饭的时候被班主任收走了怕她拍学校不好的视频,事后女生也写了情况说明,写了检讨,但是班主任还不不还给她,说到寒假再说,女生的妈妈也打电话说明情况,这个班主任还是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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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女生的姐姐又再次给班主任打电话,说是自己租别人的已经逾期了,可否让女生的妈妈拿回来,保证不再经妹妹的手,但班主任还是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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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有点想报警了,她怀疑班主任初三混社会的儿子把没收的相机拿走并搞坏了。但是又担心妹妹马上要中考,现在跟老师闹僵,万一给妹妹穿小鞋,影响复习状态怎么办?

后来从别人那听说,班主任有个 “混社会” 的初三儿子,姐姐的担心又多了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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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当家长没经历过这种纠结?

孩子在学校犯错,明明知道该配合老师教育,可一想到 “万一老师记仇,对孩子区别对待怎么办”,心里就发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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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这次丢相机的事,姐姐敢怒不敢言,怕影响妹妹中考,又怕老师儿子找麻烦,最后只能编 “日租” 的理由。这不就是很多家长的缩影吗?

想护着孩子,又得顾忌老师的面子和权力,连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都得小心翼翼。

老师也有说不出的苦。碰到学生带贵重物品,管吧,没收了怕弄坏、怕丢,还得担心家长找上门;不管吧,又违反校规,出了问题要担责。

就像其他老师说的 “一个月工资赔不起”。

现在的教育环境,管学生要拿捏分寸,跟家长沟通要小心翼翼,稍微有点差池就可能被投诉、被质疑,身边的老师也常说这工作越来越不好做。

对于这件事情,其实网友们都认为学校明确禁止了不让带电子设备,老师没收是应该的,扣下物品加上写检讨是符合教育的目的的,但因为这个班主任突破了规则中默认的安全边界。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老师对学生违规携带的物品仅享有暂时保管权,目的是维护课堂秩序和教育警示,而非 “没收”—— 没收意味着剥夺物品所有权,这一权利只有执法机关在法定情形下才能行使。

长期扣留并且不沟通,相当于把教育手段变成了权利拿捏。

也让网友有了两种质疑,一种是觉得怕赔偿而不还,现实中这种例子也不少,老师弄坏或者弄丢学生物品,家长要求按价赔偿,老师认为是学生违规在先,自己无全责,最后闹到学校领导面前才解决。

也有人觉得是老师独吞了,因为也没有事先沟通,毕竟这个相机挺贵的,全程家长沟通多次了,老师就是不松口不退还,这不免让人的猜疑心更重。

对此你怎么看呢?学生违校规该罚,但老师能扣着贵重物品不还吗?你遇到这种情况会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