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被查不悔改!莘县一男子二次酒驾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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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李怀磊 通讯员 纪桂民
11月2日,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押送再次酒驾违法人员至莘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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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25年8月27日21时40分许,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一中队执勤民警在振兴街燕塔鑫街查获小型汽车驾驶人赵某某,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4mg/100ml,经调查核实赵某某曾于2017年2月22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其行为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赵某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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