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上利润看着挺可观,缴完税后手里没剩多少”,这是不少企业老板的共同困扰。尤其是在服务、贸易、建筑等行业,企业常常面临成本票缺失、进项抵扣不足的问题,导致账面利润虚高,不得不按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缴纳高额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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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企业的“虚高利润”并非真实盈利,而是由于成本费用无法合规入账,导致账面利润高于实际经营利润,进而引发税负“虚增”。每缺失100元的成本发票,就需要多缴纳25元的企业所得税,这种“赚得多、缴得多、剩得少”的困境,让不少企业陷入发展瓶颈。

更别提后续分红时还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综合税负居高不下,严重挤压了企业的盈利空间和发展潜力。面对利润虚高的困境,企业该如何降低税负压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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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园区内的核定征收政策,可以有效解决企业成本票不足所带来的税负压力。

个体户核定:在税收园区内,年开票440万以内的个体工商户,可以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至0.5%,加上增值税和附加税,综合税负2.8%完税。

有限公司核定:在税收园区内的有限公司,增值税和附加税正常缴纳,核定企业所得税至0.3%-0.5%,免征分红个税,年开票5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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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核定征收,不需要成本发票,收入*核定的税负=要缴纳的税费,企业可以将无票支出业务合理拆分至税收园区内承接,享受核定,解决无成本、税负高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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