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发布的《沧州市工商职业学校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沧市监处罚〔2025〕GS2004号)》披露:经查,沧州市工商职业学校于2025年5月13日采购的土豆、尖椒,在储藏、使用过程中出现了发芽、腐烂的情况(共采购土豆67.9斤,使用了44.9斤,每份销售价格4元,销售金额449元)。
上述文书中称,通过对食品留样的检查和对校医的询问,5月14日前一周内无同学因腹痛到校医院就医。前述违法行为并未造成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害。
2025年10月22日,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对该校罚款5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44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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