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决定,任命:
刘江涛同志任绥中县公安局副局长;
潘准同志任绥中县民政局副局长。
免去:
王军同志绥中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智静同志绥中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郑永明同志绥中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职务;
李勇同志绥中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李志勇同志绥中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上述同志职务任免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
来源:绥中县人民政府
县政府决定,任命:
刘江涛同志任绥中县公安局副局长;
潘准同志任绥中县民政局副局长。
免去:
王军同志绥中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智静同志绥中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郑永明同志绥中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职务;
李勇同志绥中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李志勇同志绥中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上述同志职务任免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
来源:绥中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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