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都知道

驾驶证科目一理论考试

只要多刷题、多思考

大部分都能通过考试

然而近日

轮台县有一名女子

科目一时却动起了歪脑筋

居然拿出小抄直接将

闭卷考试做成了开卷考试

2025年10月28日10时10分,轮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内,监考民警查获一起科目一考试作弊案件,并依法取消其考试资格,严肃维护了驾考工作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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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上午,监考民警在例行巡考过程中,发现正在答题的考生托某行为异常,其频繁低头看向掌心,答题时手指不断在掌心摩挲,且在民警巡视至其座位附近时,迅速将左手紧握,神情慌张,刻意回避民警目光,这一系列反常举动引起了监考民警的高度警惕。根据《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要求,民警当即示意托某暂停考试,并依法对其进行检查。经检查,考生手掌、手指均用红色笔迹写了各类交通标志及车辆指示灯等。据托某描述,她担心自己记不住答案,害怕考试不能通过,于是心存侥幸实施了作弊行为,却忽略了考场“民警不间断巡考+全监控覆盖”的双重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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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考无捷径,安全系心间。轮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始终秉持“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持续强化考场监管力度,通过视频监控全覆盖、民警不间断巡考等方式,织密监考“防护网”,严厉打击各类驾考作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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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课堂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三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办理,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千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处二千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组织、参与实施前三款行为之一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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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轮台公安交警提醒广大考生

诚信考试,拒绝作弊

‍千万不要心存侥幸,触犯法律

考试作弊必将埋下交通安全隐患

只有踏踏实实学习

通过正规途径考取驾驶证

才是保证行车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否则无法通过检验

来源丨 轮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