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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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23]28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建设单位)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自筹,资金比例为中央预算内资金80%,自筹2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2.2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采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强电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梯工程、动物房及实验室工程、外网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3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6356.97平方米,地上九层,地下一层。框架剪力墙结构,高度47.15米。

2.4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东河东路与英俊西街交会西北处。

2.5 计划工期:2025年12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共639日历天(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桩基础)。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最高投标限价:10879.8630万元。

来源: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