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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本是修身养性的休闲运动
但若动了“歪心思”
用起“黑科技”
化身“钓鱼达人”
可就触碰法律红线了
近日
吉安市吉安县公安局凤凰派出所
成功查获一起
使用非法渔具捕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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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上午9时30分
吉安县公安局凤凰派出所
接到线索
在凤凰镇九龙村陶溪流域
有人使用可视锚鱼竿锚鱼
可视锚鱼器属于
明令禁止的非法捕捞器具
且该水域属于赣江流域
禁渔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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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后
民警火速赶往现场
开展布控蹲守
当场抓获嫌疑人王某
查获可视化锚鱼竿一套及
两条重达12斤的非法渔获
经讯问
犯罪嫌疑人王某
对其在
禁捕区、禁捕期使用禁捕渔具
非法捕捞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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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王某交代
其为解嘴馋
便想打些鱼来吃
买来“可视化锚鱼器”后
抱着侥幸心理
到禁捕区赣江河段锚鱼
不曾想被抓了个现行
可视性锚鱼竿鱼线上装有摄像头
这种“黑科技”通过鱼线摄像头
实时传输水下画面
可精准甩钩锚鱼
虽大大提高“效率”
却对水域生态造成严重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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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犯罪嫌疑人王某
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
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普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 2021〕4号)明确规定,可视锚鱼等探鱼设备为禁止使用的渔具。
来源:吉安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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