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机动车停车泊位的通告

为优化城区道路通行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结合道路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即日起取消市区以下路段道路两侧及部分人行道机动车停车泊位

五一路(人民路至民主路)

民主路五一路至友爱街)

大学路(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南侧人行道

祥云路(滦河路至汾河路

上述路段停车泊位取消后,严禁停放车辆,对该区域停放的车辆,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漯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2025年11月3日

来源 | 漯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