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买东西遇到虚假宣传

想要起诉维权

却被平台的条款难住?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此前就审理了

这样一起案件

▲《珠江新闻》2025年10月31日节目。

基本案情校

袁某(化名)是肇庆市端州区的居民,在某网购平台上购买了某公司的2套酒具,收到货后却发现酒具材质与宣传页面不一致,认为某网购平台、某公司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和以次充好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双方对赔偿协商不成,袁某(化名)便诉至端州法院,要求某网购平台、某公司返还购物款并赔偿。

某网购平台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认为周某在下载、注册登录平台购买商品前必须阅读、同意并同意《平台用户服务协议》,该协议中明确约定了若履行发生争议的应向网购平台住所地贵州省某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遂请求端州法院将案件移送至该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

端州法院经审理认为,袁某(化名)下载和注册网购平台时,只需在弹窗提示中勾选“阅读并同意《服务协议》与《隐私协议》”,实质上无需阅读亦可完成下载和注册。

该《服务协议》是某网络平台提供的格式文本,协议中虽约定管辖条款,亦采用黑色加粗字体标注,但协议内容繁杂,条款中多数内容均采用黑色加粗字体标注,不能明确地让一般民事主体正常获悉与其权益密切相关的信息,未能达到以合理方式提请注意的标准,该格式管辖条款无效。案涉商品收货地肇庆市端州区为合同履行地,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端州法院具有管辖权,遂裁定驳回某网购平台的管辖权异议。某网购平台不服提起上诉,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提醒

广大互联网商家要遵循

诚实信用原则

尊重并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其提供的格式化管辖条款

必须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

避免产生纠纷

而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

要仔细阅读网购平台及商家

标明的相关条款

并注意保存好交易的

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原始材料

以预防日后产生纠纷时可作为维权证据

保障自身合法权利

来源 | 珠江新闻、广东政法网

编辑 | 不觉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