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对黄金交易相关增值税政策作出明确规定。该政策执行期限至2027年年底,旨在进一步优化黄金市场税收环境,支持我国黄金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并增强其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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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告,在2027年12月31日前,对会员单位或客户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标准黄金,继续实施增值税优惠政策。具体而言,销售标准黄金的卖出方会员或客户可免征增值税。对于未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交易,交易所同样免征增值税;若发生实物交割出库,则依据标准黄金的实际用途——投资性或非投资性——分别适用相应的增值税政策,包括即征即退、免征增值税,以及买入方按6%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此次政策是对现行黄金市场税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有助于更清晰地界定黄金的商品属性与金融属性。本次调整主要针对通过交易所进行的黄金交易,交易所之外的黄金销售税收政策保持不变。总体来看,我国在黄金产业方面的税收支持力度较为显著,优于国际主要黄金市场。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主任梁季表示,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力支持我国黄金市场进一步提升国际竞争力和定价话语权,同时助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她进一步指出,政策的优化也有利于促进税制公平,防范潜在的税收风险,提升税收政策的精准性和规范性,为市场参与者营造更加稳定、透明的税收环境。
该公告的发布,体现了国家对黄金市场规范发展的高度重视,通过税收杠杆促进市场资源配置,为黄金产业链的稳定运行和长远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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