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据吉林省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
具体来看,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因以财务顾问费形式收取信托报酬,并且未向受益人公开收取的财务顾问费,受到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李建光因其在此事件中的责任被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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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官网显示,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5年,是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批准设立的全国性展业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注册资本金42.05亿元。吉林信托控股天治基金公司、天富期货公司两家子公司,参股东北证券、九台农商行等上市公司和吉林银行等多家银行保险机构,逐步形成以信托为主业,涵盖证券、基金、期货等业务领域的综合性金融机构。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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