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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曝光10月份的2起交通违法案例。涉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按规定停放车辆”违法行为。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务必遵守交通法规。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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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条第七项规定,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罚款100元。
未按规定停放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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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三项规定,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过的,罚款200元。
来源:阳东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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