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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办理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5年1月新修订的《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通过pct途径且经过有关专利审查机构实审获得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一次性资助为获得专利授权而缴纳给有关专利管理部门注册费、审查费等官方费用的50%,每件不超过2万元。该项资助有效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规定,对本市通过pct途径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资助将于2025年12月31日截止。

此外,“一网通办”的国外专利资助网上受理业务通道也将于2025年12月31日17时关闭。为确保相关权益,请各企事业单位抓紧时间申报办理,具体事项可电话咨询: 80363300。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5年11月4日

来源:知识产权代办处

编辑:刘雅文

审校:石磊

审核:聂莉

(如涉及版权或其他权益问题,请及时联系告知。)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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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观号作者:上海知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