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重新启用交通管理电子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维护我县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我大队决定于2025年11月15日起,新增、重新启用如下表格内的电子监控设备,对于摄录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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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特此通告

上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1月4日

防城港交警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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