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

肇庆怀集县教育部门

经研究决定

同意怀集县怀城街道童瑶幼儿园

终止办学

关于怀集县怀城街道童瑶幼儿园

终止办学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民办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应当提前6个月发布拟终止公告,依法依章程制定终止方案。”的规定,怀集县怀城街道童瑶幼儿园提出终止办学的申请。经研究,怀集县教育局同意怀城街道童瑶幼儿园终止办学。

特此公告。

附件:怀集县怀城街道童瑶幼儿园办学许可证信息表

怀集县教育局

2025年11月3日

来源 | 怀集教育号

编辑 | 不觉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