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的小区名单(楼幢号)
进行公告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以上小区(楼幢)购房人,可督促开发公司或建设单位配合办理转移登记。
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申请材料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在登记窗口打印,现场领取)
○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申请人自带,涉及委托办理的提交委托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申请人自带)
○契税完税证明(原件,申请人自带)
○首次登记权属证明(原件,向开发公司领取,申请人自带)
来源 | 晋城不动产
编辑|晋小城
畅缘创始人
晋城高端婚恋专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晋城人找对象,请点“阅读全文”
点个赞和在看,鼓励一下再走呗!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