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一场药物试验背后的生死争议
患者丙因“先天性心脏病术后并发肺动脉高压”,长期服药效果不佳。某日,某医学院附属医院招募临床试验受试者,承诺新药可能改善心肺功能。主治医生丁详细告知了试验性质、潜在风险及替代方案,丙签署了知情同意书,其中明确“若发生与试验相关的损害,医院不承担赔偿责任”。
服药两周后,丙突发乏力、心悸,慢走时跌倒死亡。家属认为医院“拿患者做实验”,索赔百万。医院辩称已履行告知义务,且试验经伦理审查、操作合规。双方争执不下,诉至法院。
一纸签字,真能成为医院的“免罪金牌”?法律如何界定实验性医疗中的“生死责任”?
二、裁判结果与理由
法院判决:驳回家属全部诉讼请求,医院不承担赔偿责任。
核心裁判理由:
程序合法性:试验已通过学术审查和伦理审查,符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告知充分性:知情同意书详细列明风险,医方通过书面和口头形式多次说明,患者自愿签署。
操作无过错:用药剂量、监测流程符合方案,抢救措施及时(尸检证实死因与基础病相关)。
风险非医方过错所致:死亡属个体差异导致的不可预见风险,非医疗失误造成。
三、法律分析:实验性医疗免责的4大要件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提示:
实验性医疗是医学进步的必经之路,但法律对免责有严苛条件。作为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大学法律硕士,我专注医疗纠纷领域超10年,代理案件超百起。以下结合《民法典》《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条例》等,解析免责核心要件:
问题1:什么情况下,医院可完全免责?
答:须同时满足4个条件——
审批合规:
试验需经省级以上卫健部门许可及伦理委员会批准。
例:未经审批的“自体干细胞治疗”,若致害需全额赔偿。
知情同意充分:
告知内容需包括:试验性质、替代方案、可预见的风险(如死亡、后遗症)。
漏洞警示:仅让患者签“放弃索赔”条款无效(《合同法》第40条)。
操作无过错:
需全程遵守技术规范,及时处理不良反应(如停药、抢救)。
反面案例:若患者出现副作用后未停用试验药,医方担责50%。
损害非医方过错所致:
若损害源于不可抗力(如罕见过敏)或疾病自然进展,医方无责。
问题2:知情同意书签字=患者自担全责?
答:错误!签字仅证明医方履行告知义务,但:
不免除过错责任:若操作失误(如超剂量用药),仍需赔偿。
不免除程序违法责任:若试验未获批,同意书无效。
俞强律师干货:患者签字前,务必确认同意书是否有“伦理批号”和“风险清单”!
问题3:医院若隐瞒风险,后果如何?
答:构成侵权!法律后果包括:
民事赔偿:全额赔偿损害(《民法典》第1219条)。
行政处罚:罚款、吊销执业许可(《生物医学新技术管理条例》第44条)。
刑事风险:若造成死亡,涉医疗事故罪。
问题4:患者如何降低实验性医疗风险?
答:3步自我保护法——
查资质:
要求医院出示伦理批文和风险预案(卫健委官网可查备案)。
留证据:
对知情同意过程录音录像,确保医方口头说明与书面一致。
及时止损:
若出现副作用,立即要求停药并封存病历(《医疗纠纷预防条例》第16条)。
风险提示
具体案件需结合证据细节判断,本文分析不作为个案法律意见。实验性医疗纠纷涉及医学专业鉴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诉讼策略。
作者介绍:俞强律师
执业机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12楼
教育背景:北京大学法律硕士
专业荣誉:
2024年“君澜专业领航奖”
上海政法学院实习导师
咨询方式:俞强律师已在公众号“律师俞强”开通免费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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