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金华婺城区、金东区发布重要公告——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征集公告。

婺城区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

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征集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征集意向纳入收回收购范围的存量闲置土地,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企业申报,我局将按照政策要求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地块条件等因素,确定拟收回收购地块和时序安排,分批纳入土地储备计划,优先申报2026年度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区域

婺城区行政区划范围。

二、征集项目范围

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收回的土地;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2024年11月7日之后供应的土地,不列入本次征集项目范围。

三、征集要求

1.土地权属清晰,权属不清或存在纠纷地块不得纳入申报范围;

2.已抵押地块征得抵押权人同意后方可纳入申报范围;

3.已取得各类债券资金地块,不属于本公告公开征集范围。

四、征集时间

2025年11月3日—11月9日

五、征集方式

书面提交经企业盖章的《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申请表》、宗地图、宗地权属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至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区政府北楼2626办公室(宾虹西路2666号)。

联系方式:徐女士,0579-82363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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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

2025年11月3日

金东区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义新区(金东区)

分局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

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征集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征集意向纳入收回收购范围的存量闲置土地,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企业申报,我局将按照政策要求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地块条件等因素,确定拟收回收购地块和时序安排,分批纳入土地储备计划,优先申报2026年度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区域

金义新区(金东区)行政区划范围。

二、征集项目范围

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收回的土地;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2024年11月7日之后供应的土地,不列入本次征集项目范围。

三、征集要求

1.土地权属清晰,权属不清或存在纠纷地块不得纳入申报范围;

2.已抵押地块征得抵押权人同意后方可纳入申报范围;

3.已取得各类债券资金地块,不属于本公告公开征集范围。

四、征集时间

2025年11月3日—11月9日。

五、征集方式

书面提交经企业盖章的《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申请表》、宗地图、宗地权属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至金华市金东区土地储备中心、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地址:东宁路315号。

联系方式:沈女士0579-82176096、汪女士,0579-82065735

附: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申请表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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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婺城区政府、金东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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