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医疗保障局不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严厉打击惩处欺诈骗保行为,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守护群众“看病钱”“救命钱”。根据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部署,现将2025年查处的4个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河源德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根据群众举报,河源市医疗保障局于2025年4月22日至23日对河源德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工作。经查,河源德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诊疗项目等违规行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合计28678.5元。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等有关规定,河源市医疗保障局对河源德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退回违规医保基金28678.5元,并处罚款43017.75元。

案例二:和平西郊医院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根据群众举报,河源市医疗保障局于2025年6月3日至4日对和平西郊医院有限公司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工作。经查,和平西郊医院有限公司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中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行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合计1022405.07元。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等有关规定,河源市医疗保障局对和平西郊医院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退回违规医保基金1022405.07元,并处罚款1124645.58元。

案例三:和平和康医院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广东省医保基金飞行检查组于2025年6月12日至13日对和平和康医院有限公司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工作。经查,和平和康医院有限公司在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存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中的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等违规行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合计771553.61元。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等有关规定,河源市医疗保障局对和平和康医院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退回违规医保基金771553.61元,并处罚款848708.97元。

案例四:河源华信泰康医院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广东省医保基金飞行检查组于2025年6月12日至14日对河源华信泰康医院有限公司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工作。经查,河源华信泰康医院有限公司在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存在分解住院、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违规行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合计1403044.04元。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等有关规定,河源市医疗保障局对河源华信泰康医院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退回违规医保基金1403044.04元,并处罚款1403044.04元。

来源丨河源市医疗保障局